多渠道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资料图】
——武山县检察院破解一起民事执行和解难题
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齐洪德
“感谢检察机关的帮助,要不是检察官一遍又一遍地耐心工作,我的案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近日,收到案款的杨某某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原来,2023年7月,武山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一年以上未执结、终本执行案件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杨某某与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一案,涉案金额7000元,但案件已终本执行,案款一直未执行到位。
武山县检察院依职权受理该案,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多次赴陇西、洛门寻找双方当事人,了解到案件是因雇佣过程中杨某某受伤害而发生的纠纷,判决数额并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因双方在心理上有了隔阂才会对簿公堂,而且被执行人也被法院纳入了失信人名单。
办案检察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被执行人王某某说:“当时没有履行案款一个原因是已经支付了一部分药费导致家中经济紧张,二是对于案件本身心里觉得憋屈存在抵触心理,也没有想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现在经过检察官给我释法说理,我愿意积极解决这个事情。”
因双方均具有和解意愿,检察机关遂根据自愿、合法原则,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主持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一次性支付杨某某4000元,杨某某就该受害责任纠纷不再向王某某主张任何权利。
达成和解协议后,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人民法院恢复该案执行程序,在被执行人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及时按执行结案处理,并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恢复该案执行程序,并邀请检察机关现场监督该案案款的履行,在检察机关的现场监督下,申请人杨某某顺利拿到了案款,法院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限制措施,该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更好的化解了社会矛盾。
“民事执行和解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破解执行难的有效途径,是服务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也是充分履行民事监督职能,彰显司法为民的要求。”武山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将以此为契机,主动作为,多举措、多渠道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平安武山、法治武山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韩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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